每日速看!愛得科技IPO:理財超2.49億仍募資1.97億!實控人大專學歷,曾私授股權、個人代發工資
來源:天天財聞解讀 2025-11-21 09:10:57
(資料圖片)
據北交所公告顯示,蘇州愛得科技發展股份有限公司(下稱“愛得科技”)的IPO申請定于2025年11月21日上會,保薦機構為德邦證券,保薦代表人吳金鑫、楊生。 愛得科技曾于2023年沖擊創業板失敗,如今轉戰北交所,募資額從4.81億元大幅腰斬至2.05億元,最終削減1.97億元。但即便募資規模大幅縮減,公司仍深陷多重爭議: 公司業績連續下滑后復蘇乏力;實控人陸強、黃美玉夫婦持股超七成,“一股獨大”格局下,竟以個人股權無償獎勵員工、代發薪酬;手握超2.49億元理財資金,資產負債率低至13.07%且無任何有息負債,卻又向公眾投資者募資。 實控人零對價轉讓股權,與公司界限模糊 招股書披露,愛得科技成立于2006年,公司控股股東、實際控制人為陸強、黃美玉夫婦,兩人合計控股79.07%。陸強出生于1971年,大專學歷,現任公司董事長。黃美玉出生于1969年,高中學歷,現任公司董事。 實控人在公司治理中的多項操引發市場廣泛質疑。 招股書顯示,公司現任總經理李逸飛曾于2008年5月至2015年8月擔任公司商務總監,負責統籌產品銷售業務。2015年4月,為表彰其對公司的“突出貢獻”,實控人黃美玉將其持有的公司10%股權無償轉讓給李逸飛。 這一操作的合理性備受爭議:員工對公司的貢獻應通過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獎勵,實控人用個人股權“私授”,是否混淆了公司與個人資產的界限?? 更為蹊蹺的是薪酬支付的非常規操作:根據首輪問詢回復的銀行流水核查結果,李逸飛妻子相繼紅于2021年存入現金200萬元,公司公告明確該筆資金為黃美玉個人支付給李逸飛的薪酬。 這一安排也令人不解:員工薪酬本應走公司正規渠道,為何由實控人個人支付至員工配偶賬戶?是否符合相關規定,有無利益輸送風險? 此外,招股書提示的“經銷渠道管理風險”,也折射出公司對核心人員的過度依賴。 如今李逸飛身為公司重要股東及總經理,長期主導銷售與渠道管理,其個人變動對公司經營影響極大。招股書提示,若其離職或精力不足,可能導致經銷商管理混亂、合作糾紛等問題,直接沖擊業績。 值得注意的是,李逸飛生于1968年,2025年已57歲,任職穩定性存疑,而公司尚未建立完善的接班人培養機制,這種單一核心人員依賴模式,與上市公司治理規范存在差距。 業績增長乏力,2025年預測仍難回巔峰 對于擬IPO企業而言,業績成長性是資本市場估值的核心錨點,但愛得科技的業績表現不僅未能展現持續增長潛力,反而在報告期內呈現清晰的波動下滑態勢。作為公司核心業務,骨科耗材中的脊柱類、創傷類產品占收入比重超80%,主導產品的增長疲軟直接拖累整體業績。 招股書顯示,2021—2024年,愛得科技的營業收入分別為2.98億元、2.86億元、2.62億元、2.75億元;歸母凈利潤分別為9347.16萬元、9327.94萬元、6356.86萬元、6713.5萬元,整體呈下滑趨勢。 根據2025年業績預測:公司2025年營業收入預計為30748.49萬元,僅比2021年高點多出948.49萬元,增幅不足3.2%;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7636.76萬元,較2021年峰值減少1723.95萬元,降幅達18.42%;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歸屬于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預計7136.43萬元,較2021年峰值減少2224.28萬元,降幅達23.76%。 三組核心業績指標的預測值均大幅低于2021年、2022年的業績巔峰,凸顯出公司業績復蘇的乏力與未來增長的不確定性。 募資額不及理財規模,資金充裕卻募資IPO 愛得科技本次IPO計劃募集資金1.97億元,主要用于一期骨科耗材擴產項目(擬投入10248.24萬元)、研發中心建設項目(擬投入5265.75萬元)及營銷網絡建設項目(擬投入4187.90萬元),三大項目合計擬募資19701.89萬元。 然而,公司“不差錢募資”的行為,合理性廣受關注。 首先,公司資金面極度充裕。截至2025年6月30日,母公司資產負債率僅為13.07%,遠低于行業平均水平,且無短期借款、長期借款等任何有息負債,財務結構堪稱“輕裝上陣”。同期,公司貨幣資金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合計規模超3億元,而2024年公司營業收入不足3億元,如此充裕的資金儲備,已完全足以覆蓋日常經營周轉與三大募投項目的資金需求。 更為關鍵的是,公司理財資金規模已超過本次IPO擬募資額。2024年末、2025年6月末,公司交易性金融資產分別達到1.97億元、2.49億元,其中2025年6月末的理財規模較本次擬募資額多出5200萬元。 交易性金融資產本質上是企業閑置資金的投資理財配置,愛得科技既然能夠拿出2.49億元資金進行理財“躺賺”,為何還要向公眾投資者募資1.97億元用于擴產、研發等項目?市場普遍質疑,公司完全可以動用自有理財資金投入募投項目,其執意通過IPO募資的行為,缺乏合理的商業邏輯。